浙江民企扳倒美国巨头

发布时间:2023-12-08 作者: 智能型万能式断路器系列

  这是一场创纪录的官司——历经3年多漫长的等待、意志和智慧的磨练,以及付出高额诉讼费用,通领科技终于获得美国法院下达的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第一份胜诉的判决书,打破了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中国企业从无完胜案例的神话。

  作者:张其瑶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7-7-23 1:15:29

  美国当地时间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法官布朗宁下达判决书,判定中国通领科技集团制造销往美国的GFCI(接地故障漏电保护器)产品,不侵犯美国莱伏顿公司第6246558号美国专利(以下简称“558”专利)。这是一场创纪录的官司历经3年多漫长的等待、意志和智慧的磨练,以及付出高额诉讼费用,通领科技终于获得美国法院下达的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第一份胜诉的判决书,打破了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中国企业从无完胜案例的神话。美国媒体评价:“其重大的政治意义,远远超出商业经济价值。”业内专家也直言,该案例将成为中国企业海外依案例的成功典范。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及应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具备极其重大启示。

  一方是美国GFCI领域的巨头,一方是来自中国浙江的中小企业,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

  GFCI产品是美国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而强制推行的安全保护装置,在美国每年有30亿美元的市场。莱伏顿公司等4家美国企业利用其专利技术垄断这一个市场长达20多年。在这20多年的时间里,莱伏顿公司利用知识产权诉讼手段,以侵犯其专利为由,将进入美国市场的38家国外企业赶出了美国市场。

  作为一家具有高新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外向型企业,通领科技在全球独家采用永磁式电磁机构原理的漏电保护技术,打造了以GFCI为主的6个系列新产品,构建了一条融研发、制造、贸易为一体的新兴产业链,其产品全部销往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由于技术上的含金量远远领先于美国同种类型的产品,通领科技GFCI产品冲破了美国企业的技术封锁与垄断,迅速占领美国主流市场。这引起了莱伏顿公司的恐慌。

  从2004年4月起,莱伏顿公司针对通领科技发起了攻击,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利福尼亚州等地方法院起诉通领科技的4家美国经销商,用一项GFCI母专利“558”专利陆续发起涉及4个专利的5起侵权诉讼。那时的通领科技创办才3年,拥有3件美国专利,是全球生产GFCI产品的5家企业之一,其产品2004年1月才直接销往美国市场。

  莱伏顿公司不直接起诉通领科技,而是在不同的地方法院起诉其4家重要客户,对这个不合常理的举动,知识产权专家一语道出了其“良苦用心”:最大的目的不是专利维权,而是把专利诉讼作为商业竞争的工具,旨在把性能好价格低的通领科学技术产品一举赶出美国市场。

  专家分析指出,莱伏顿公司放弃首先与通领科技发生正面交锋,通过威慑其美国经销商,意欲迫使他们放弃与通领科学技术合作。同时,莱伏顿公司陆续发起5起侵权诉讼,旨在增加诉讼费用。按照美国业界行情,聆讯阶段这5个诉讼的被告律师费将在100万至200万美元之间。通领科技内部的法律和技术人员在5个法院之间奔波举证的费用也很高。聆讯程序结束后,以上描述的案件的被告律师费将增加约10倍。由于通领科技全部产品均销往以美国为主的国外市场,而且实力并不算强,因此很可能被昂贵的诉讼费用拖垮。

  成立于1906年的莱伏顿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实力不凡,出手也极为刁狠,将诉讼的权利要求运用到了极限,他们将这4家公司的董事、股东和管理人员的所有私人财产一并诉上了法院,从精神上给他们施加了巨大的压力。美国经销商纷纷来电告急,形势非常严峻。“退缩”或“应对”,对通领公司都是一个痛苦的选择。

  有“窒息的感觉”,董事长陈伍胜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退缩”,意味着退出美国市场;“应对”,通领公司就要承受巨额诉讼费用。沉重的财务压力能否坚持到法院的最后判决?即使能够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市场商机是否还存在?会不会官司赢了,市场也消失了,造成两手空空的悲惨结局。这对一个刚刚起步的中国非公有制企业来说,是潜在的巨大风险。

  经过三天三夜的讨论,通领科技最终选择应对,不管面对多么强大的竞争对手,只有敢于应对,才有战胜的希望。陈伍胜专程赴美国,聘请美国亚特兰大著名的美瑞律师事务所担任其诉讼代理。通领科技主动以制造商的身份加入诉讼案,并要求承担被告全部诉讼费用和侵权担保。

  作为实力丰沛雄厚的百年老店,又是本土作战,有着30多场胜利的余威,莱伏顿公司的诉讼招数层出不穷。

  一开始,他们想在气势上先声夺人,仅到新墨西哥联邦分区法院递交起诉书就动用了7名大牌律师,令其始料未及的是,他们遭到了中国企业前所未有的顽强“抵抗”,通领科技不但没有被吓倒,反而挫败了其在不同法院起诉、用高额诉讼费用拖垮对手的企图。2004年10月6日,新墨西哥州地方法院同意通领科技作为被告介入应诉莱伏顿公司的专利诉讼案。为减少诉讼费用,集中诉讼,推动案件进程,通领科技立即向法院递交两项司法动议,一是请求将另外3起同样权利要求的诉讼案都集中在新墨西哥州地方法院统一审理;二是请求法院停止莱伏顿公司利用同一案由再起诉通领公司的其他经销商。法官批准上述两项请求,初战告捷,通领公司的信心倍增。

  事实上,在通领公司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之初,为了规避遭受知识产权的诉讼风险,陈伍胜就请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对这一些产品进行了不侵权的法律评估。“这是个最重要的先决条件”,这也是陈伍胜决定不顾一切代价将官司坚持到底的支柱。

  尽管如此,官司刚开始,通领科技在美国的声誉就受到严重影响,订单迅速减少,经济损失惨重。此外,通领科技每月还要支付昂贵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但为了捍卫企业的名誉和国家的尊严,我们不会屈服于任何压力,坚决不退缩,哪怕变卖家产也要把这场官司进行到底。”陈伍胜态度坚决。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莱伏顿公司发出了和解的信号。一份措辞友好的邀请函送到陈伍胜手中,莱伏顿公司执行副总裁斯科乐邀请他到美国纽约长岛莱伏顿公司总部进行工作访问。2004年11月9日,陈伍胜怀着和解的愿望到达长岛,却发现对方为他摆下了鸿门宴,莱伏顿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和律师态度强硬地提出了和解条件,要求通领科技向莱伏顿交纳专利费。如果答应对方条件,可以换来一时的安宁和利润,但是通领将永远失去行业的技术制高点,陈伍胜当场拒绝了这无理的要求。

  战场重新再回到法庭。莱伏顿公司擅长运用知识产权作为商业运作手段,不论竞争对手有没有侵权,在多个不同法院起诉,依仗财大气粗,故意人为抬高诉讼成本,把外国企业围在美国本土打官司,使其在美国挣来的钱还不够在美国打官司的诉讼费用。迫使竞争对手退出美国市场。围而不打,极端利用美国三审制的法律体系和没有规定庭审时限的司法程序,将竞争对手告上法庭后,他们却不追究维权的结果,而是以种种借口拖延审判期限,利用漫长无限期的官司过程,让竞争对手一直在官司诉讼之中慢慢地将财力消耗殆尽而倒闭。这种利用自身资本优势精心策划的以狼对羊的战术,已经被慢慢的变多的海外大公司利用作为打击竞争对象的手段,形成了狼群对羊群的绝对战略优势。

  案件于2005年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2005年3月28日,新墨西哥州美国联邦分区法院主审法官布朗宁主持召开了马克曼听证会,确定了莱伏顿公司“558”专利的适合使用的范围是机电一体化,明显表明通领公司产品不侵权。

  2006年5月23日,这是一个令通领所有员工难以忘怀的日子,布朗宁法官下达了对案件审判结果具有决定作用的“马克曼命令”。“马克曼命令”是指:法庭对原告提出的权利要求与专利适合使用的范围举行听证会,要求原告和被告双方都作出全面解释,由法官组织有关专家技术论证后,最后由主审法官签署生效,称为“马克曼命令”。它作为法庭判定被告是否侵权的唯一重要法律证据,通常被认为法庭今后判决的结果。在马克曼程序中败诉的当事人不能独立于侵权裁决而对这个司法命令提起上诉,而胜诉的一方往往会向法官提起不审即判的动议,使案件在不需开庭审理侵权问题的情况下就出现司法结论。长达33页的“马克曼命令”及意见书,完全采纳了通领公司等对“558”专利保护要求和技术适合使用的范围的解释,非常明确地表示了通领公司的产品不侵权。

  陈伍胜对得知“马克曼命令”下达的情景至今难忘,“5月24日早晨刚上班,电话响了,传来美国律师的声音,马克曼命令下达,欣喜若狂,独自在办公的地方呆了整整两个小时,晚上请人喝酒,连怎么回家的都不知道”。至此,经过两年多的苦苦煎熬,通领公司终于赢了,这也是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例中中国企业获得美国法院下达的第一份“马克曼命令”,同时也是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自我救济,参与国际竞争,恶意诉讼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通领科技乘胜追击,立即向法院提起对“558”专利要求不侵权不审即判的动议。莱伏顿公司见“558”专利的诉讼已不能将通领公司击败,又以侵犯其US6864766专利(简称“766”专利,为“558”专利的子专利)为由,同时将通领科技及其经销商INCOR INC.告上了法院,并要求法院将“558”专利和“766”专利一并审理,企图将通领公司围困在无休止的马拉松式诉讼陷阱之中。通领科技立即提出动议:A.“558”与“766”诉讼案要求分开审理。B.请求法院暂停受理“766”诉讼案,等候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复议裁判结果。法官又一次同意通领科技的两项动议要求,驳回了莱伏顿的诉讼请求。

  在法庭上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的同时,法庭外同样在斗智斗勇,莱伏顿公司采用拖延战术,在通领科技有关人员飞赴美国接受了莱伏顿公司方面律师的法庭询问取证笔录后,莱伏顿公司技术副总裁坎波罗对通领科技方面律师作法庭询问取证笔录的要求,不是一问三不知,就是称有心脏病要暂停。此后,坎波罗一拖再拖,坚称需经医生同意方可接受询问取证笔录,通领科技只好委托私人侦探取得了坎波罗没病、天天在上班的证据。

  2007年3月5日,通领科技获得第二份全胜的“766”专利案的“马克曼命令”。4月12日,法庭举行了对通领科技动议的听证会,最终认为通领科技的器件并没有包含“558”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关“复位接触件”和“复位件”等要素,和以等效的方法完成同样功能的相同或等价的结构。7月10日,法院判决书下达,通领科技最终胜诉。

  “我们赢了。”7月19日,通领科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董事长陈伍胜向媒体通报了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

  “作为致力于自主创新、勇于迎接挑战的中国非公有制企业,通领科技经受住了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严酷考验,终于获得公正的判决,为我国的民族工业赢得了尊严,为企业赢得了自尊。中国企业也只有敢于亮剑,才会赢得国际市场和他国尊重。”

  说起这场艰苦之战,陈伍胜感慨万分。这一案例对国内企业怎么样应对国外专利诉讼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要有自己的核心专利做后盾,及时在国外申请专利保护;其次,要和国外律师事务所合作,进一步探索国外专利法律体系,并对自己专利进行侵权检索和分析,取得非侵权的法律评定文书;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敢于应诉,敢于和对手正面交锋。

  获悉官司胜诉当天,陈伍胜登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讲台,详细讲述了通领科技坚持自主创新及对美知识产权诉讼经验。据悉,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邀企业家在局内作知识产权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陈伍胜的创新精神值得国内企业学习。

  业内专家觉得,通领科技坚持自主创新,大力部署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积极开拓美国市场,顽强恶意诉讼并取得官司最终胜利的历程,实质上是一场以强欺弱和以弱胜强、与反的市场争夺战,归根结底是利益的博弈,而决定胜负的核心就是自主的知识产权,也就是高新技术的实力较量。这充足表现了中国企业已经掌握美国知识产权专利诉讼的游戏规则,并且具有应对美国很复杂和难以操作的知识产权专利官司的驾驭能力;是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典型案例,成为中美知识产权诉讼官司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将极大地鼓舞国内企业敢于在海外依的信心与斗志。

  陈伍胜和他领导的通领科技一面迎难而上应对官司,一面坚持自主创新开拓业务。截至目前,通领科技已获得中国和美国3种专利共46件,正在申请的3种专利共39件。在通领与莱伏顿公司的纠纷尚未尘埃落定之际,美国通用已决定和通领联手:美方提供市场,中方拿出技术一同进退,在双方的协作下,通领产品已确定进入全球最大的百货超市沃尔玛,下一个目标则是美国最大的建材家装超市HOMEDEPOT(家得宝)。通领集团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拉玛郡的工业园项目也于今年5月11日签约启动,一期工程占地面积211英亩(约合1300亩),总投资1亿美元。在国内,通领科技集团已成为国家体育场指定产品供应商,量身定做并已申请国内外20件发明专利的RCCB剩余电流断路器被指定进入北京奥运会主会场“鸟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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